近年来广东野猪数量上涨

逐渐凋落的农村猎人

?随着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落实、枪支的严格管理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,乡村合法猎人基本消失,野猪既没了天敌,也没了对手了

李育华的担忧并非个例,在农村,猎人曾是猪患的“克星”。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,在野猪频繁出没的村庄,猎人却在不断减少。

李育华也告诉记者,村里曾经有一支12人组成的猎队。如今有8人已经去世,剩下的4个人,有3人由于年龄原因早已不打猎。而村里的年轻人都选择到城市发展,因此,传统的乡村猎人正在不断失传。

“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实施和枪支的严格管理,也是农村猎人不断消失,野猪不断盛起的原因。”吴诗宝认为。

根据《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规定》,需要进行打猎的,需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《狩猎证》,但目前除了一些因科研需要可以获批《狩猎证》外,民间猎人则很难获得。

更为重要的是,1989年3月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从此,野猪成了“三有物种”(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、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),属于禁猎对象。

这意味着,即使拥有《狩猎证》,猎杀野猪也是一种违法行为。

吴诗宝认为,尽管乡村猎人是不断减少的,但在野猪横行的情况下,不少村民还是遵照传统习惯,“违法”猎杀野猪。

可以说,农村合法猎人已消失,但乡村猎人却仍存在。记者在采访中发现,有些村民甚至将猎捕野猪作为副业。

“打猎是我的兴趣,村里人在农闲季节喜欢打麻将,而我则喜欢打猎。”居住在深山的村民钟杨斌告诉记者,过去一年,他就猎杀了两头野猪。而其所在的广福镇,去年抓获的野猪至少有10头。

“对农村狩猎行为的过分控制,以及对野猪增长的乐观态度,使一些山区农民只能用‘违法’的形式继续人猪大战。”一位野生动物专家告诉记者。

人猪之战的管理空白

?广东在野猪的数量和管理措施等方面仍是“空白”,只有村民与野猪在斗智斗勇

野猪越来越多,近年来,虽然很多村民没有猎枪,但也催生了各种应对猪祸的办法。

村民刘育华告诉记者,一般情况下,他们会在野猪出入较为频繁的地区挖个陷阱,野猪经过就会掉进去。

在传统的捕猎方法中,很多村民是购买大钢夹,埋在野猪可能出没的地段,“一旦野猪经过,一脚踩进钢夹里,就很难拔出腿来。”但对于一些大野猪来说,很多钢夹都奈何不了。

在此情况下,民间上演了很多斗智斗勇的办法———有村民在农田中做一个稻草人,“但野猪的嗅觉很灵敏,根本骗不了它们。”李育华感叹。而在韶关市始兴县香木岭,村民曾一度在野猪出没的时间,到农田放鞭炮吓野猪。

目前,也有一批“新式武器”上市,如电野猪的机器,在数千米的范围内,野猪只要触电,就会响起报警声音。“野猪肯定跑不了,400斤的野猪都可以电死。”一名销售经理自信地说。

“很多村民根本不知道野猪是国家保护动物,政府并没有明确干预农民‘违法’猎杀野猪,可以说,各地都是采取‘默认’的态度,而逐渐兴起的猪患日益暴露出野猪管理的漏洞。”吴诗宝说,“目前,广东有关野猪的管理仍然是空白,对野猪总数有多少、对农作物伤害的程度有多大也不清楚。”

广东林业部门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野猪在广东分布较多,算不上是濒危动物,所以一般不会有针对野猪的调查,“国内研究野猪的很少,而广东就更少。”

吴诗宝认为,《国家野生动物保护法》明确规定,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,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,由政府给予补偿。“但真正实施的并不多。”

在保护野猪与危害农作物的尴尬局面下,吴诗宝建议,广东应该首先组织专家对全省野猪进行“摸底”,然后再详细制订补偿措施。这样才能既保护野生动物,又挽回庄稼损失。(文中村民皆为化名)


南方日报 记者 胡念飞 见习记者 汤凯锋 实习生 张妙琪 南方农村报 记者 刘龙飞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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